这是一篇遗嘱。
别慌,我什么事都没有。
只是在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,我觉得,一份认真的表达自己意愿的遗嘱,就像身份证一样,是每个人必备东西,这关乎着你每一样心爱的东西,每一个你珍视的人,以及,自己将何去何从。
所以我选择在这个特殊的时间点,把它们写出来。
01
一场官司
去年的12月2日,我第一次走进法院,和父亲一起坐在被告席上,对面,是我父亲的妹妹,和她的律师们。
这是一场再简单不过的关于遗产继承的民事案件。事情其实很清晰,有我奶奶的律师见证遗嘱,和所有齐全的手续,原告打这个官司,只是为了让法庭支持她来执行遗嘱内容。
但是,总有一些不得不说的话。我奶奶老年痴呆很多年了,大概,至少有十年了。十年间,她的情况不断恶化,甚至在我最后一次见她的时候,她已经不能认出我,也不知道我到底上学还是工作、读几年级。那是年,是我爷爷去世后不到半年,在法庭上起到关键作用的遗嘱,也是原告在那时带着她立下的。而这份遗嘱,我们直到开庭前不到一周,才看到了由法院提供的复印件。
学法律的同学知道,律师见证遗嘱的效力,远不如公证遗嘱,我们都知道,奶奶的情况,应该不可能做公证遗嘱的。甚至此次律师见证遗嘱的形式,也有待咬文嚼字地推敲。
可是,说一句很不好听的话,死无对证。
那些在我们看来撇脚的证据和遗嘱,我们却无法拿出有力的证据去推翻,尽管我们提出了重重疑点,最终也还是在年底匆匆开庭审理结案。原告获胜。我们所准备的东西,和我们的据理力争,最终只是把房子的估价往上提了一百万,最终只是让原告多付了我们二十万的补偿。那是一套紧邻地铁的三环边学区房,对于我们来说,这二十万的多少,于整个事件和它所带来的非金钱层面的伤害而言,不过是个笑话。
至于这份遗嘱是否是奶奶真实的意愿,我们永远不得而知。律师见证时所录下的简短的问答视频里,是我很久没见过的,活着的,能有问有答的奶奶。
法院发来起诉书的时候,奶奶的骨灰尚未入土。开庭,审理,结案,付钱。一切尘埃落定之时,奶奶离世还不足一年。为了遵从爷爷的遗愿,法庭之上,父亲只简短地回答了必须由他本人回应的问题,其余时候,我在代替他发言。因为爷爷说过,不希望看到他们兄妹两个打官司。
02
两种选择
爷爷是在我刚上大学的那个秋天离开的。
爷爷走的很突然,突然到,他真的没有受任何罪,也没来得及留下任何话,只留下了一份三十三万字的,题为《往事》的word文档。在这份回忆录的最后,爷爷留下了他的遗愿,那份文档的最后修改日期,停留在他离开的前一天。
从亲情上来说,我们应当,也愿意遵从这份遗书。但就法律而言,无论是形式,还是文中涉及的分配,都不具备效力。因此,当父亲被妹妹告上法庭时,这份遗嘱没有任何用处。甚至我有理由相信,父亲的妹妹,从来没读过《往事》里那些活生生的,真挚而有力的故事。
相比起爷爷,外公外婆对后事的处理明智了很多。在遗产税被最初提及的时候,母亲和小姨与外公外婆商量,希望外公外婆可以尽早安排。最终,外公外婆决定,将钱全数留给母亲,将两处房产留个小姨,两位老人也知道,这样的分配没有绝对公平,所以他们也明确,两位老人后续的生活照料,和因此产生的费用,都不需要我母亲来负担。安排妥当且姐妹二人都无异议后,外公也尽快和她们一起完成了所有手续,从法律意义上,真正的完成了遗产分配。
几年之后,本就有脑血栓后遗症的外公跌倒在卫生间,医院,再也没能回家。在生命最后的三个月里,那个曾经逻辑严密,思维清晰,麻将扑克从来不会输的外公一直瘫在床上。我们问他的话,他只是失望地,带有一丝放弃地摇头叹气。他笑着,用他仅能活动的一只手,拉着我的手摇啊晃啊,嘴里却再也说不出一个能被分辨的字。
03
三代人
老人和其他家族成员的不同态度、不同经历、不同教育程度、不同家庭境况,都将为每个故事写下不同的结局,所以对于爷爷和外公这两种截然不同的选择和结局,我无法说哪种更合适。
老一代人或是忌讳死亡,或是对余生有种种担心,往往不愿意谈论死亡。即使有一些老人认真地安排了身后事,也可能像爷爷一样,只留下了在执行层面毫无效力的遗憾。但每代人的思想都在转变,到了父母这一辈,他们尽管仍旧有些忌讳,但不再回避。
在经历这些实打实的死亡教育之后,我和父母也曾多次在各种情境下讨论所谓的后事。母亲会跟我谈论她死后如何处置,也会开始用我名下的银行卡存钱。他们的朋友,也曾在听闻我家的经历后,正视哪怕只有一个孩子,也要去立一份公证遗嘱。
而我,也有认真的想过,我是否可以通过多条多次不同地点的自拍视频,来表达的我没受到胁迫的遗愿。用这种更为灵活的形式,去代替冷冰冰的公证遗嘱。现在,我又想,把遗嘱写在实名认证的